2. 核心名词解析
- 回合:玩家进行绝大部分操作的时间。
- 血量:玩家的基本游戏状态,具有上限,且血量数值可能会随着游戏时间增加而减少。
- 手牌:玩家所能使用的牌,非特殊说明,手牌指玩家摸取到的牌,不包括其他地方的牌。手牌是暗牌,不能展示。
- 摸牌:玩家从牌堆中拿出牌,放入自己的手牌中。
- 弃牌:玩家从手牌中拿出牌,放入弃牌堆中。
- 元素:由单独一张原子牌表示,牌面向上放置于元素区,不可参与反应,认为独立。
- 物质:将可以组合成化学中存在的物质的手牌错开叠放在一起,露出左上角标,适当配合计数牌作为分子内系数,(组成一个物质只需要凑出其分子内的所有种类元素的牌(或酸根牌)各一张即可,剩余可使用计数牌凑出完整的化学式),(或物质和条件,表示产生生成物,)视为物质。溶于水不与水反应的物质认为溶解于溶液反应区,溶于水与水反应或不溶于水的物质认为是最常见物态,若为气体,则位于气体反应区,若不是气体,也认为存在于溶液反应区。物质一定满足电中性,即酸根必须配合原子牌才可打出,单独的原子牌不能认为成离子。当原子牌与酸根结合时,原子价态为打出玩家指定价态。物质必须存在,即便它非常不稳定。单质在任何时候打出必须打出对应单质分子内所含有的原子数的原子牌。
- 打出:在你的回合内,将物质牌面向上放置于任意一人的反应区,或在你的回合内,将元素牌面向上放置于任意一人的元素区。
- 被打入:别人打出的物质或元素被放入了你的区域,则你被打入了物质或元素。
- 弃置:将对应牌放入弃牌堆中。
- 伤害:受到此效果的玩家扣血,并向左平移定序牌至对应血量。
- 伤害性物质:由敌方直接打出的或因敌方操作间接通过方程生成的,在结算阶段能对玩家造成伤害的物质。
- 方程:反应区内有物质(自发或在条件作用下)发生反应。攻击操作产生的方程产物留在反应区内,防御操作产生方程并成功后,弃置所有参与的牌。
- 结算:结算阶段时,反应区内有伤害的或特殊定义的物质会转化为伤害或对应效果,然后对应牌进入弃牌堆。